北京市總工會勞模法律服務團成員、北京謙君律師事務所律師武麗君表示,用人單位以“不勝任工作”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法定程序與法律規定的實質要件。依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相關規定,即使勞動者確實不勝任工作,用人單位仍需履行培訓或合理調崗義務,在對該勞動者進行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后,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,且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。
優發平臺真人842.4MB
查看
kok體育網頁入口393.35MB
查看
安博體育下載官網app47.5MB
查看
開yun體育官網入口969.25MB
查看
289東翠澤q
論壇講演及頒獎|中國運動控制/直...
2026/01/01 推薦
2621殷功亮86
東方衛視跨年晚會
2025/12/31 推薦
197魯恒妹rd
金豐來:政策權衡期 金價4300上方博弈
2025/12/30 不推薦